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食堂全托管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040GZG31B03)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食堂全托管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809-2040GZG31B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食堂全托管餐饮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食堂全托管餐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食堂全托管餐饮服务: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投标人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1月24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www.gdhualun.com.cn/)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8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2020年12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注:9点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我公司可提供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及纸质招标文件。有需要的投标人须在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招标文件购买发票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也可在开标时领取。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3-65号华宇大厦12层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20-835553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邹家明
电话:13229455179
电子邮件:8631085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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