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装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施工资质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供应商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在响应文件中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的二维码查询。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职称证书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扫描件) 。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7月至今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