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市区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测绘、评估及成本审核机构采购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行政中心5号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16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CC2020-038号
2、项目名称:宝鸡市市区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测绘、评估及成本审核机构采购
3、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500,000.00元;
第2包: 150,000.00元;
第3包: 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测绘机构, 6 家, 预算金额:50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宝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超高层等项目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为我市市区内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未进行登记的合法被改造房屋提供面积测绘服务。
第2包: 评估机构, 5 家, 预算金额:15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宝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对宝鸡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目的是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
第3包: 成本审核机构, 5 家, 预算金额:50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宝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对纳入宝鸡市政府年度改造计划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宝政发(2013)5号文件《关于规范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超高层建筑等项目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进行拆迁安置成本核算并发表意见。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01 00:00:00 至 2021-11-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11】18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具有房屋测绘资质丙级及以上的专业测绘机构; 二包:具有房地产评估机构三级资质(不含暂定三级); 三包:取得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12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行政中心5号楼2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和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16 09: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4楼以当日信息指示牌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中心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
联系人:宝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中心经办
电话:326257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3262175
传 真:0917-326217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5号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