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市民文化中心电视媒体广告宣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凤城二路海璟国际C2座3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19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FYZB2020-013(CS)
2、项目名称:咸阳市市民文化中心电视媒体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咸阳市市民文化中心电视媒体广告宣传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800,000.00元, 项目概况: 在电视媒体对市民文化中心进行宣传,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广告投放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23 00:00:00 至 2021-11-2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任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交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13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凤城二路海璟国际C2座3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19 14:30:00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长安国际酒店二楼梧桐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咸阳市统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阳市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尚法路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9-3313081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沣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871072295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沣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今北豪庭1单元12405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