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黄柏塬镇中心小学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太白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12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X-2020-09
2、项目名称:太白县黄柏塬镇中心小学空调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79,000.00元
4、最高限价: 179,000.00元
5、采购需求: 太白县黄柏塬镇中心小学空调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79,000.00元, 项目概况: 购置空调一批,学校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购置空调一批,学校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13 08:00:00 至 2020-11-2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空调销售安装或生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报价前六个月内其本公司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报价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报价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06 18:00:00 止
地点:太白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一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各供应商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12 14:30:00
地点:太白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太白县黄柏塬镇中心小学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黄柏塬镇
联系人:郑江
电话:1365917121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惠
电 话:0917-4956775
传 真:0917-495677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白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太白县北大街23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