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采购汝湖镇下围村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竞争性磋商
发布机构: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 441302-202009-304-0088 采购品目: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预算金额: 1,240,000.00 元 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志明 项目经办人:田博
项目概况
采购汝湖镇下围村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02-202009-304-0088
项目名称:采购汝湖镇下围村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4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采购汝湖镇下围村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处理量) |
数量(台) |
出水水质标准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采购汝湖镇下围村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 |
150m3/d |
2 |
1. 出水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 类水标准; 2. 总氮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的一级A 标准。) |
124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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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运营期为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兴湖一路1号
联系方式:0752-2796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联系方式:029-61850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52-226381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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