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金寨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JQ-CG-2020147-1
项目名称:金寨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1包:55万元;02包:37.3万元
最高限价:01包:55万元;02包:37.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01包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02包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4.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投标时须提供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网上下载
①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②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880-4959。
③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
五、开启:
1、 时间:2020年10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联系电话:400-998-0000),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下载文件的,责任自负,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
2、供应商须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虽已接收投标文件,经查询电子服务系统发现供应商未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4、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录入的信息在开标前是否公开由供应商自主选择,但开标时编入到投标文件中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信息必须公开。
5、供应商如果对本项目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提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进场交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每一个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企业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2)参与投标的企业代表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开标现场,自觉遵守开标纪律和工作秩序,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谈判保证金
01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02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1)银行转账 (2)网银支付
户名: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01包账号:34001747201052500408-1355
02包账号:34001747201052500408-135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备注:谈判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中医医院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078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13865726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金叶路红土地院内右侧1栋2楼
联 系 人:万 工
联系方式:18119749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 工
电 话:18119749668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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