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改造迁建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五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xjz5-070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改造迁建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共计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600000.00元
标项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900000.00元
标项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100000.00元
标项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标项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标项一 |
超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介入版) |
1 |
345.00 |
345.00 |
详见招标文件 |
进口 |
超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导航版) |
1 |
345.00 |
345.00 |
详见招标文件 |
进口 |
采购预算合计 |
690.00 |
690.00 |
|
|
标项二 |
超高端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310.00 |
31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进口 |
标项三 |
超高端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300.00 |
3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进口 |
超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300.00 |
3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进口 |
采购预算合计 |
600.00 |
600.00 |
|
|
标项四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
4 |
260.00 |
26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国产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所投医疗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
3.4 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设备,须具有进口货物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标项四招标为国产设备的,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五部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00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加盖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二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7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二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联系方式:15026125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大厦七楼业务五部
联系方式:0991-885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慧婷、徐艺玮、唐江邻
电 话:0991-8852780
附件信息: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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