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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
服务单位必须确保江津区48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监控设施及平台建设,包括水电站前端监测设备设施、数据传输设备和后台监管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且数据接入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和重庆市水利局信息中心平台。
实行清单报价,最低价中标。
根据实际安装的设备数量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完工支付合同结算金额的80%,经结算审核,且通过市级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结算金额的90%;质保期满30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后15日内支付尾款。
(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