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苗冷藏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20]ZC0615-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包:疫苗(柴油)冷藏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712900.00
最高限价(元):10712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二包:疫苗(柴油)冷藏车采购项目 数量:55 预算金额(元):10712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凡是参与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对企业规模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此为证明是否为小微企业,不提供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汽车经营资格,可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投标单位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冷藏车”车型,须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网页打印件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3)投标单位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国五或以上环保要求,符合新疆范围内疫苗冷藏车辆上牌要求;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必须是报名时间内,方为有效。
(5)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必须是报名时间内,方为有效。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主机厂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1日至2020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九楼)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02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查询日期必须是报名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0991-8568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0991-5823555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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