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配套定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配套定制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02-021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4983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6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50000.00元(国库资金:4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0、最高限价: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以废标处理。
11、合同履行期限:60天
12、项目联系人:周晶晶
13、电话:59203378-812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04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11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04 09:00:00至2020-09-11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16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约定(代理机构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具体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青浦区莱港路181号 |
地址: |
清河湾路980号515 |
| 邮编: |
201700 |
邮编: |
201700 |
| 联系人: |
张志飞 |
联系人: |
周晶晶 |
| 电话: |
/ |
电话: |
59203378 |
| 传真: |
/ |
传真: |
021-62644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