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或者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企业信用报告或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供应商是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上须提供网页查询信息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7、已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竞价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竞价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委托)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4点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