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第三次重招)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2020年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第三次重招)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1-202009-101056-0015
项目名称:2020年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第三次重招)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手动挡)
2、标的数量:2辆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0722-206FE024GDF-3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第三次重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货物内容 |
数量 |
项目预算
(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手动挡) |
2辆 |
1200000.00 |
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保险、验车和交车(交货)全部手续 |
合计 |
1200000.00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拟采购的货物是为了满足广州市白云区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需要。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监管部门: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財采[2019] 1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保险、验车和交车(交货)全部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所投车辆须为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符合广州市机动车上牌要求(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交货时提供车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附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谈判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
(8)提供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提供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0)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11)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已报名的供应商请及时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3-6楼
联系方式:020-3631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方式:020-83642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小姐
电话:020-83642820-82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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