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含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可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前1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填写);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填写);
9、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西区富华道32号天悦城国际商务中心16层2卡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方式: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中山市西区富华道32号天悦城国际商务中心16层2卡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元):400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对于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3)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4)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2.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银行账号,磋商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2)供应商点击“我要投标”后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报价。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4. 现将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请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有效的电子版磋商文件。
5.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现场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6.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0日15点00分(注:2020年09月10日14点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