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公安局稔村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及办公区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询价采购
项目概况
稔村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及办公区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西75号廖清林房屋三楼(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321-202008-445321312002-0043
项目名称:稔村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及办公区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889,601.88
最高限价(如有):889601.8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稔村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及办公区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 标的名称:稔村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及办公区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
3.2 项目内容及需求或服务:对稔村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及办公区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10日完成安装,项目质保期期限为贰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工程收尾和总体验收工作)后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⑤《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肆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为准)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西75号廖清林房屋三楼(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予邮寄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西75号廖清林房屋三楼(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公司)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西75号廖清林房屋三楼(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报名登记表(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2.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
2)本次询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到场参与询价。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按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五部分”2.2 格式要求填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兴县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东100号
联系方式:0766-2889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平西路龙军花园A1A2栋3单元21楼
联系方式:0755-83210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6-293750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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