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融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询价,采购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批准文件编号:丰财购准字(电子)【2020--H--W006】号
采购文件编号:RT2020-CG-4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
1 |
详见询价文件 |
971763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须包含安防设备或者网络监控通讯设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提供近1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2019年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2019年8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6)投标企业提供监控摄像设备检测报告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以备查验,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叁份(A4纸),并且 胶装 成册,否则不予接受。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内蒙古融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融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集宁新区满达西街地矿家园小区1号楼105号底商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刘治国
联系电话:15304749600
采购单位名称: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012100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474--3261583
内蒙古融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