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电白区那霍镇茶山村项目二,谢观村、石塘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0年度电白区那霍镇茶山村项目二,谢观村、石塘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23-202008-804019-0010
项目名称:2020年度电白区那霍镇茶山村项目二,谢观村、石塘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3,000
最高限价(如有):1913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度电白区那霍镇茶山村项目二,谢观村、石塘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工程施工费总预算 |
1 |
2020年度电白区那霍镇茶山村项目二,谢观村、石塘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
1项 |
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叁仟元整(¥1913000.00) |
A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B |
建设面积:80.6748亩 |
C |
建设工期:签订合同生效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验收。 |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报价供应商对本采购总预算的工程施工费用内容进行投标,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用不纳入磋商范围内。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 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或 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二级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报价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4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由授权代表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项目负责人委托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或以上资格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报价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668-573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联系方式:0668-5112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电话:0668-511279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