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以提交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2020年4月、5月、6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企业享受疫情期间社保减负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至本项目竣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 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须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