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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企石大队企石镇沿河路加装道路安全设施与完善企石镇环镇路、华光路及东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255212】号 发布时间:2020/8/12 8:58:44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物流
内容: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企石大队企石镇沿河路加装道路安全设施与完善企石镇环镇路、华光路及东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

 发布机构: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 441900-29-202008-2920402-0001 采购品目:交通管理设备 预算金额: 1,855,842.79 元
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炽颖 项目经办人:杨学斌

项目概况
  企石镇沿河路加装道路安全设施与完善企石镇环镇路、华光路及东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8  14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9-202008-2920402-0001

项目名称:企石镇沿河路加装道路安全设施与完善企石镇环镇路、华光路及东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55,842.79

最高限价(如有):1800167.5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企石镇沿河路加装道路安全设施与完善企石镇环镇路、华光路及东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1

企石镇沿河路加装道路安全设施与完善企石镇环镇路、华光路及东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1,855,842.79

1,800,167.50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项目要求》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第六章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08  10 日至 2020  08  1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8  14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415开评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8  14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415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中“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处无法修改,因本项目使用竞争性谈判方法,所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特此说明。

(2)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供应商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企石大队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湖滨路12-14号

   联系方式:0769-8673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3号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9-2868163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附件: 附件下载   我要投标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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