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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第四小学校园视频监控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253570】号 发布时间:2020/8/5 17:32:32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安防视讯
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第四小学校园视频监控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 441827-202008-131006009-0013 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预算金额: 1,977,220.00 元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思远 项目经办人:廖惠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第四小学校园视频监控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8  14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7-202008-131006009-0013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四小学校园视频监控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7,22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四小学校园视频监控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完工期

最高限价

(元)

付款方式

视频监控设备设施

1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977,220.00

 

1.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5%。

3.质保金5%验收及格后一年付清。

4.采购人向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1.4、提供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加盖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08  04 日至 2020  08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方式:现场购标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8  14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8  14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四小学

   地址:清新区太和镇中山北路43号

   联系方式:0763-5820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0763-582016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附件: 附件下载   我要投标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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