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相应的项目承担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自证,将保留查证的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②具备《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资格:①广东省内企业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执业建造师(省外一级)。②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已通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信息公开;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③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3)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肇庆市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企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并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或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资料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登记,且提供原件核对(除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外),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不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执业建造师(省外一级);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且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社保所在单位须为其注册企业,并含社保部门专用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社保所在单位须为其注册企业,并含社保部门专用章),如需委托】。
4.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
5. 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