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2、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4、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5、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7、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
(1)测绘资质丙级或以上【注:有效期延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延长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及各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延长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相关公告(如各省未发布相关公告,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公告),对承担测绘工作的单位资质期限暂不做强制要求,原有资质可做参考。】;
(2)土地规划资质丙级或以上;
(3)“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还需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水利”或“市政”或“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注: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水利”或“市政”或“建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3.9、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3.10、供应商(施工单位)需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提供网址的网页截图)。
3.1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1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3.15、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3.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注明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