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江支流南切围占苏至出口段(包含4条支流)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练江支流南切围占苏至出口段(包含4条支流)清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二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81-202007-20150702-0001
项目名称:练江支流南切围占苏至出口段(包含4条支流)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23,712.75
最高限价(如有):3323712.7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练江支流南切围占苏至出口段(包含4条支流)清淤工程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递交密封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GDQS020GTG0616PN
2、项目名称:练江支流南切围占苏至出口段(包含4条支流)清淤工程
3、项目类别:工程类
4、采购人:普宁市占陇镇水利所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期限(含验收合格):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项目完成期限
(含验收合格) |
1 |
练江支流南切围占苏至出口段(包含4条支流)清淤工程 |
1项 |
3323712.75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
4、其他: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在政府采购网注册。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09 日至 2020 年 07 月 1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二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二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二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揭阳市-普宁市政府采购网(puning.gdgpo.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占陇镇水利所
地址:普宁市占陇镇政府正对面(80米处)
联系方式:0663-2348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方式:0663-8212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3-234816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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