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150802-20200623-0001
一、采购单位: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乘用车(轿车)
三、采购金额(元):520000
四、拟定的供应商:内蒙古浩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因办案需要,我委需采购7座商务用车2辆。我委于5月26日、6月4日分别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了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公示,第一次询价于6月3日作废标处理,废标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第二次询价于6月12日作废标处理,废标理由同第一次废标理由,且二次报名供应商数量均为0家。因
内蒙古浩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营业范围,主要产品有制造厂家销售授权书
。
且提供的产品符合我委要求的技术参数。
特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供应商为
内蒙古浩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刚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604785018
主管部门联系人:赵军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478--8523567
财政部门联系人:临河区财政局采购股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478-8761620
相关附件:
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