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运渣车(20C00128)采购公告
一、项目号:20C00128
二、项目名称:绿化养护运渣车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2,299,995.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序号 |
名称 |
单价最高限价
(元/辆·小时) |
数量
(小时)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绿化养护运渣车设备租赁 |
45 |
51111 |
2299995 |
|
注:各投标人在低于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自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即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序号 |
采购
内容 |
规格及型号要求 |
数量要求 |
车辆
年限要求 |
车辆
排放标准 |
1 |
绿化养护运渣车设备租赁 |
自卸运渣车,每台车辆斗容量不低于6立方,同时具备GPS系统 |
至少8台 |
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1日以后 |
禁止黄标车。
排放水平为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柴油车 |
特别提示:以上所有设备投标人至少满足4台及其以上属自有设备,剩余设备可租赁。
具体详见文件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6月23日 至 2020年7月20日 10:3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7月2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7月20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7月20日 10: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采购经办人:王龙
采购人电话:13618229623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无
十二、附件
 绿化养护运渣车设备租赁招标文件(会审定).docx (100 KB)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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