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14-16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甘肃农业大学委托,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甘肃农业大学14-16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改造项目二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农业大学14-16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改造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0zfcg00538
3.隶属品目:工程
4.隶属行业:建筑业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 |
品目名称 |
本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工程 |
甘肃农业大学14-16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改造项目二次 |
项 |
1 |
2920200.00 |
292.02 |
甘肃农业大学14-16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改造(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三、项目总预算 292.0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5.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项目经理为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该项目项目经理一经确定,必须实际到位,不得由他人顶替;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工程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6-22 00:00:00至2020-06-29 23:59:59
磋商文件起售时间:2020-06-22 00:00:00
磋商文件止售时间:2020-06-29 23:59:59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03 14:30:0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7-03 14:30:0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一电子谈判室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在线获取
4.磋商文件的售价:0.0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7-03 14:30: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7-03 14:3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一电子谈判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冯佩丽
2.联系方式:1821514739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农业大学
2.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步高 0931-765523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1单元20楼12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佩丽 18215147392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农业大学或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