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银行缴纳凭证无效)、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为确保本项目设备器材的合法来源,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物资来源正规合法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本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项目在中标后供货时,保证提供本项目物资正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的承诺,加盖公章)
7)为保证本项目设备器材可靠性、合法来源及产品质量,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所有投标产品具有生产厂家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供采购人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的和投标文件不一致,将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8)为保证本项目设备器材可靠性、合法来源及产品质量,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报告并取得国体认证中心<NSCC>证书的承诺书。(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9)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经营范围须包含供应销售体育设备器材或生产制造体育设备器材等能满足本项目的类似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13)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