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中心大楼院名标牌及引导标牌采购(20C0072)采购公告
一、项目号:20C0072
二、项目名称:精神卫生中心大楼院名标牌及引导标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33,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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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1、楼顶不锈钢灯珠发光字 发光字采用1.5mm镀锌板开槽,汽车烤漆,边条宽度8cm,防水高亮灯、防水电源、电线、线管、配电箱等,LED灯质保3年;时控开关控制电源1个;整体具有防雷电功能。构架采用40*40*1.5厚不锈钢管,∅16mm膨胀螺栓固定,防水工艺处理(logo尺寸:1.7*1.8m,1个;中文尺寸:1.1*1m,15个;括号尺寸:1.1*0.2m,2个)。 2、路口处导视牌 骨架采用100*100*2.0镀锌方管+50*50*1.5镀锌方管; 1.5厚镀锌板激光切割、折弯、造型; 整体刮灰打磨后,环氧树脂底漆1遍,汽车面漆2遍; 文字、标志部分采用15+3水晶字; 基础C25混凝土(高3*宽1.2*厚0.15m)。 |
¥3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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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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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总计:¥33,000.00元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6月9日 至 2020年6月12日 09:0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6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6月1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福利院408室
十、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0年6月12日 09:30
谈判地点:重庆市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福利院408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郭中涛
采购人电话:13350309100
采购人地址:长寿区晏家街道办(福利院)
十二、附件
 重庆市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大楼院名标牌及引导标牌采购谈判文件(定稿).doc (56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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