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资格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一级);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供应商近五年没有不良记录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企业自报,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5)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
注:请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及其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内的社保凭证;
⑤供应商近五年没有不良记录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承诺书。
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⑦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一式一份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由项目经理及法定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