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纳税;2、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必须为服装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