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桥北新区实验学校2×800KVA配电室工程 (项目编号:HLZC2020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桥北新区实验学校2×800KVA配电室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桥北新区实验学校2×800KVA配电室工程
2.项目编号:HLZC202000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桥北新区实验学校2×800KVA配电室电气部分施工,不包含室内照明装置。包含10KV双电源进线带、800KVA变压器两台、高压柜、低压柜、母线等及其相关配套工程以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转。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第1包 |
其他建筑工程 |
桥北新区实验学校2×800KVA配电室电气部分施工,不包含室内照明装置。包含10KV双电源进线带、800KVA变压器两台、高压柜、低压柜、母线等及其相关配套工程以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转。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186.6044 |
三、项目预算
186.604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正项目经理 1 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提供任命书;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4-29到 2020-05-0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 2 号顶佳金领地 1 号楼 3 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本项目采用远程操作领取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如下:①请用单位账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LZC2020005标书款”。银行账号信息:开户名: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账号:122910884310401。②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单截图、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电话、邮箱)扫描成一个PDF形式(PDF文件名字为HLZC2020005报名信息+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tjhuilin@126.com③邮件主题为:HLZC2020005报名信息+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④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资料及文件费用且复核信息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文件费到账日期应为2020年04月29日到2020年05月08日16: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index.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参加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5-12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12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 2 号顶佳金领地 1 号楼 3 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兰军
2.联系电话:022-24344868-803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新华道3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薛老师:022-6957904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 2 号顶佳金领地 1 号楼 3 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344868-803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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