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 2020年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项目编号:STBCDTJC/RZ-202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 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20年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0年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2.项目编号:STBCDTJC/RZ-2020-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主要标的: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2019年动态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综合运用资料收集、遥感监测、野外调查、模型计算和统计分析等方法开展全市15个区(除蓟州区外)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掌握监测区水土流失影响因子及水土流失状况,分析评价水土流失强度及年度动态变化,为各级政府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开展生态文明评价考核提供基础支撑,为国家和天津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主要任务包括:(1)前期准备;(2)遥感解译与信息提取;(3)侵蚀因子监测及模型计算分析;(4)水土流失动态分析与评价;(5)野外调查与复核;(6)监测成果整编及成果管理。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项目预算
11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符合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证明材料: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投标产品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符合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5)供应商为非联合体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4-21到 2020-04-2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华光里1-2-301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5-08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08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华光里1-2-301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炯
2.联系电话:1522239073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智:1862225991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华光里1-2-3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320465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