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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教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机构: 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 HZ19-366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预算金额: 1,299,969.00 元 代理机构: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鲁 项目经办人:刘琼
一、采购人: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
二、采购项目编号:HZ19-366
三、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教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99969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玖元整(¥1,299,969.00)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因国家对教师的用餐补助政策,对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教师用餐进行补助,本项目对提供餐补服务的食堂进行采购,具体清单详见采购清单。
3、服务期: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授权分支机构,则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投标人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⑦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5);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navPage=5);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5)。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食堂经营权于2018年8月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珠海市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食堂经营权中标单位,第一食堂为教师食堂,食堂经营权期限至2021年7月;因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2020年度,该食堂经营权尚未到期,且期间校内仅有此教师食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200万元以上):无。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珠海市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中路雄昌花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无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无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03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鲁 |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六华 |
联系电话:0756-579842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洲人民东路221号2栋1008房 |
| 传真:0756-2600321 |
邮编:519000 |
| (三)采购人: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 |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 |
| 联系人:李六华 |
联系电话:0756-5798421 |
| 传真:0756-5798421 |
邮编:519000 |
| (四)财政部门:珠海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公室 |
地址:珠海市兴华路 |
| 联系人:何显华 |
联系电话:0756-2602073 |
发布人: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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