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电子工程安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工程安装
批准文件编号:满财购准字(电子)【2019】0631号
采购文件编号:NHCGZ2019-6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电子安装工程 |
1 |
详见文件 |
948237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报名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5、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加盖公章;6、2019年缴税付款凭证(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前一天。)报名人需持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否则不予接受。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 2 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0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满洲里市文化小区国检住宅1号楼7号门市
邮政编码:021400
联系人:王泽欣
联系电话:0470-3917171
采购单位名称: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满洲里市东湖区
邮政编码:021400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470-6540217
相关附件:
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