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体育中心采购保龄球设备及配件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HX22710119WTZC 采购品目:体育设备 预算金额: 1,447,93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家栋 项目经办人:彭先生
一、采购人:广州天河体育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HX22710119WTZC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天河体育中心采购保龄球设备及配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4793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 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单位) |
交货期 |
类别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包一 |
广州天河体育中心采购保龄球设备及配件 |
详见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起90天内交货 |
货物 |
144.793 |
2.供应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袁少华;工作单位:华南农业大学;职称:高工;
意见:根据原有设备的情况,考虑到与原有设备的匹配,而且是唯一性的,参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2:姓名:黄镇城;工作单位:广州柏图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职称:高工;意见:根据原有工程项目情况,考虑到其带艺术设计与工程相结合,而且是唯一性的,参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3:姓名:陈庭辉;工作单位:广州市稳固防水补强工程有限公司;职称:高工;意见:根据本项目现有设备的状况,考虑到与原有设备的匹配及唯一性,参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鉴于该项目的唯一性和匹配性,且采购预算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协商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05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300828-88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广州天河体育中心 |
联系电话:020-3879630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花园自编C栋3601、3602、3603、3604、3611 |
联系人:刘家栋 |
联系电话:020-87300828 |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人:广州天河体育中心 |
地址:020-38796306 |
联系人:王凌锐 |
联系电话:020-38796306 |
传真:020-38798429 |
邮编:510000 |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 |
联系电话:020-38923541 |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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