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公安局-RAGDQ19-005(定点采购)采购方式确认通知 |
采购编号:RAGDQ19-005 | 发布日期:2019-05-07 [打印] |
(定点采购)采购方式确认通知
采购编号:RAGDQ19-005
审批编号:RZC(2019)0507236
融安县公安局:
你单位申请采购的下列物品符合定点汽车供货要求,可以按定点汽车供货方式采购,请按规定程序采购。
品目 名称 |
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侦察缉捕用车 |
东风风行M7LZ6520MQ20A2.0T |
1台 |
183800 |
18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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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8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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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合计:(大写:壹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 ¥:18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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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说明:
1、请在七个工作日内选择定点汽车供货经销商签定购销合同(合同价格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定点汽车供货商品价格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可向购买品牌的多家定点汽车供货经销商进行再次谈判或询价,以得到最优惠的价格和服务,采购人有选择定点汽车供货经销商权利。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请采购单位将合同副本、发票复印件及《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3、采购资金属年初预算安排资金的,请采购单位在采购前通知本单位财务人员到县财政局对应股室办理请款手续;采购资金属自筹资金的,采购单位在采购前将资金转入采购专户,以便财政及时审核、结算。
4、本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七个工作日内有效。
5、采购单位联系人:覃光茂 联系电话:1355722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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