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置换债券发行服务已由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非公开发行公司置换债券发行服务承销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置换债券发行服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
三、采购类别:服务类。
(一)技术指标:
1、债券性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3、债券期限:5年;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借新还旧;
6、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二)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承销费率不超过0.8%(招标控制价为发行规模*承销费率)。
四、承销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熟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案例经验且熟悉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
2、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3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00-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招标文件4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5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旁边华侨城4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734-2916706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 系 人:张建怀
电 话:0734-8439857
传 真:0734-843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