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C2019004-汕头市2019年度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编号:SCC2019004 采购品目:空调机 预算金额: 1,732,600.00 元 代理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黄世鹏 项目经办人:刘祺浩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汕头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市区县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空调机组织批量集中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CC2019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2019年度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采购预算:详见《汕头市2019年度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计划》 包组1:壁挂式空调(分体定频壁挂机D1~D8、分体变频壁挂机D21~D23)共267台,采购预算932,300.00元: D1:分体定频壁挂机69台,采购预算138,000.00元; D2:分体定频壁挂机5台,采购预算11,500.00元; D3:分体定频壁挂机84台,采购预算226,800.00元; D4:分体定频壁挂机8台,采购预算24,000.00元; D5:分体定频壁挂机56台,采购预算263,200.00元; D6:分体定频壁挂机7台,采购预算35,000.00元; D7:分体定频壁挂24台,采购预算160,800.00元; D8:分体定频壁挂机4台,采购预算28,000.00元; D21:分体变频壁挂机2台,采购预算7,000.00元; D22:分体变频壁挂机,6台,采购预算24,000.00元; D23: 分体变频壁挂机2台,采购预算14,000.00元。 包组2:柜式空调(分体定频柜机D9~D14、分体变频柜机D24~D25)和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D15~D20)共120台,采购预算800,300.00元: D9:分体定频柜机21台,采购预算98,700.00元; D10:分体定频柜机10台,采购预算50,000.00元; D11:分体定频柜机34台,采购预算227,800.00元; D12:分体定频柜机9台,采购预算63,000.00元; D13:分体定频柜机4台,采购预算38,800.00元; D14:分体定频柜机0台,采购预算0元; D15: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15台,采购预算85,500.00元; D16: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0台,采购预算0元; D17: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8台,采购预算53,600.00元; D18: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0台,采购预算0元; D19: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17台,采购预算164,900.00元; D20: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0台,采购预算0元; D24:分体变频柜机0台,采购预算0元; D25:分体变频柜机2台,采购预算18,000.00元。 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组的报价,每个包组独立推荐成交候选人,包组1和包组2不允许同一供应商兼中,也不允许同一品牌产品兼中。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报价。 3.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报价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同一个供应商允许作为不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报价,否则该包组内该供应商的所有报价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不需要提供资料;但如果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函原件当面送达或邮寄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大厦4楼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可以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将报名函原件邮寄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磋商前递交本中心,本中心最终确认供应商报名有效以在磋商前收到报名函原件为准。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17时30分止(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磋商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4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止),如有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大厦4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14时45分-15时00分截止。 九、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大厦3楼。 十、磋商时间:2019年4月16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大厦3楼。 十二、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三、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成交公告时,成交供应商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成交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成交供应商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磋商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方小姐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大厦4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室 帐 号:44050165090100000089 汕头市财政局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754-88179775 传真:0754-88179830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8楼 邮编:515041
附件:SCC2019004-汕头市2019年度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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