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湘小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天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其鑫湘小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采购,该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2017-430103-70-03-011898和2017-430103-70-03-014769),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鑫湘小区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地下室及住宅、商业写字楼,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商业写字楼35000;二期建设内容为住宅及地下室,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
2.4.1服务范围:
鑫湘小区建设项目一、二期所有专业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含室外附属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人防、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等。
2.4.2服务内容:
2.4.2.1 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依据;
(2)了解招标要求和项目周边环境;
(3)整理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
(4)分析工程设计,确定施工方案;
(5)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
(6)计价依据有缺项的,补充缺项的计量规则;
(7)进行工程计量;清单项目计价;
(8)依据常规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
(9)编写编制说明,出具工程量清单;出具计价成果文件,招标时进行招标答疑;
(10)计算并分析主要工程量指标;
(11)分析工程量、工程设计等变化风险,提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建议。
2.4.2.2 结算审核
(1)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2)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
(3)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
(4)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
(5)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6)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
(7)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
(8)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
(9)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进行技术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
(10)出具审核报告书;
(11)审查及分析主要工程经济指标;
(12)对工程造价管理提出建议。
2.4.3在造价咨询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与招标人一起共同探讨或开发成本控制软件。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算工作完成。其中,施工总承包招标所需要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期为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40日历天。
2.7特别说明: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采购人保留是否选择中标人作为工程结算审核机构的权利,即中标人的预算编制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及服务达不到采购人的合理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结算审核工作,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3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审核)或工程结算编制(审核)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单项造价咨询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文件为准。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该单位副总及以上职位(提供单位任职文件)。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最低为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8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拟任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拟投入人员需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否决其投标:
⑴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4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缴纳至采购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5.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银行:84318999910100031004297
5.3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鑫湘小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鑫湘小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5日17:00时止(含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证照原件和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 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汇总业绩,提供一份近3年业绩金额汇总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本项目不支持邮寄购买采购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东临芙佳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根据(建人〔2018〕67号)文规定,该文件发布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天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登辉
联系电话:18932440074
采购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
电话(传真):84169659 (84169656)
联系人:粟智超 金弦 李勤
邮 箱:47679453@qq.com
监督部门:湖南省天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群人资部纪检
徐兆丰 1363741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