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水利局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备案批复,就其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询价。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采购人:吉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吉安市政府大楼C座6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96-8210700
代理机构: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96-8317853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299号 电子邮箱:t8310533@163.com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吉安市水利局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预算控制价:34.8万元;
(三)采购需求:防汛物质一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交货期:7天。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原件;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18年至今任一段时间内的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8年至今任一段时间内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四)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六)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始后在网上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将展示资格条件中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3、提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4、第一次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五、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指定媒体下载询价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按时参加询价开标会,询价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六、指定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04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已递交了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询价活动的,请在询价截止时间的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本次询价文件工本费壹佰元整(不退)于开标现场缴纳,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