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湘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湘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湘潭莲湘”区域公共品牌宣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湖南湘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湘潭莲湘”区域公共品牌宣传项目
2、招标计划编号:LYZQ-181005
3、招标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预算(元) |
整包 |
湖南湘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湘潭莲湘”区域公共品牌宣传项目 |
590000 |
4、招标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及服务 |
合同条款 |
整包 |
湖南湘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湘潭莲湘”区域公共品牌宣传项目 |
1、质保期:从验收合格起壹年为免费质保期(含维护);
2、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和更换非人为损环的零配件。供应商保证1小时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6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3、质量要求:行业标准。 |
1、服务要求:
1.1服务时间:一年
1.2响应时间:对本项目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由具备专业经验的人员负责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系统如发生故障,接到用户通知后, 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
2、合同条款:
2.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供招标方使用。
2.2付款方式:具体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2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如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成功,后果自负。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监督管理部门:湘潭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7880951
七、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东路以北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199732171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系人:江媛 苏晓曼
电话:0731-58610173
传真:0731-5328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