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儿童医院的委托,组织《湖南省儿童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86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编号:HXCG-HN-180901
五、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内容:湖南省儿童医院中央监护系统,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与要求》。
★六、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 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
4、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影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影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行纪行规,无不良处罚记录。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3、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
4、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影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影印件。
5、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6、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7、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八、采购文件的取得: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 17 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01室)
3、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购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招标公司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投标人以U盘或光盘提供电子文本。投标人须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
4、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01室
联系人:张灵敏
电话:0731-85161719
邮箱:33217764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