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其他厨卫用具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其他厨卫用具询价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7118002645
采购文件编号:YCNM-ZB18-CG3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厨卫用具 |
1 |
1.2米 |
8432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饮水设备应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通过CQC认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食品接触安全认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以上所有证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近期所有的证明材料原件。(1、投标人需提供购买询价文件前近1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提供购买询价文件前近1年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购买询价文件前近1年2017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饮水设备应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书、CQC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食品接触安全认证证书。(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以上所有证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证件原件是指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8月27日至2018年08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09。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15598137877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闫红威 联系电话:5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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