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受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的委托,拟对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刑警技术实验室设备配套和改建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21-201807-130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刑警技术实验室设备配套和改建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5,307.47
四、采购数量:2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完工期 |
1 |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刑警技术实验室设备配套和改建项目 |
665,307.47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
详见《谈判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18年8月13日上午9:30,逾期恕不接待,如造成无法报价,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注:
1、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⑴营业执照副本;
⑵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到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⑷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⑸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⑹供应商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⑺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谈判文件。
2、正式报价供应商产生办法:如果已报名并有参加现场踏勘的潜在供应商不超过五家,则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供应商;如果已报名并有参加现场踏勘的潜在供应商超过五家时,则以摇珠方式随机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供应商;摇珠时间:2018年08月14日10时00分。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形式无效)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8 月06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0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23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揭阳楼新康堡后面西二幢二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8 月23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揭阳楼新康堡后面西二幢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6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洪小姐 |
联系电话:0663-327311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
联系电话:0663-327311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 |
联系人:卢伟垚 |
联系电话:0663-8281925 |
传真:0663-8281925 |
邮编:515500 |
(三)采购人: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城西金凤路29号 |
联系人:吴桂东 |
联系电话:0663-3289118 |
传真:0663-3289118 |
邮编:515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