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第十七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第十七中学体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十七中学体育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8-191/3ZWY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十七中学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团结村
联系方式:029-86614262 李主任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87 王真 朱沛泽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第十七中学体育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核心产品简明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核心产品简明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篮球架 |
柱:≥165*165mm 壁厚≥3mm 伸臂规格≥1.8m 玻璃钢化篮板:≥1800*1050mm |
8套 |
项目用途:教学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人民币18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提供供应商2016年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9、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资料:
(1)对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业务部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下午14:30
2、磋商时间:2018年8月10日下午14: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真 朱沛泽(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998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