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明厨亮灶设备购置项目
询价公告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明厨亮灶设备购置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明厨亮灶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XGC-2018-020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北区
联系人:张诗岩 联系方式: 1519118110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0911-216240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明厨亮灶设备的购置(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预算金额:20.81万元
项目用途: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明厨亮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近1年(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之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资格条件(1)-(6)项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原色公章复印件两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1日8:00-12:00,14:00-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
3.文件售价及方式: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
2.询价时间:2018年6月28日
3.询价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2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飞 联系方式:0911-2162407
开户行:工行延安分行南关支行
账 号:2609080309024809327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