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勉县武侯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勉县武侯中学新建餐饮楼排烟净化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勉县武侯中学新建餐饮楼排烟净化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8-TP/G-186
三、采购人名称:勉县武侯中学
地址:汉中市勉县武侯祠西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0916-36125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
联系方式:029-68255920/68255921转80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建餐饮楼排烟净化系统6套,具体参数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9.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5日止(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锦业路与丈八一路十字东南角)
(三)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4:30
(二)谈判时间:2018年6月11日14:30
(三)谈判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第二会议室(锦业路与丈八一路十字东南角)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薛淼鑫
电话:029-68255920/61860666转807
传真:029-68255920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账 号:611301132018010166661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