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三民村垃圾处理中转站除臭剂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三民村垃圾处理中转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西安市三民村垃圾处理中转站除臭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三民村垃圾处理中转站除臭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LD2018-057Z
三、招标人名称:西安市三民村垃圾处理中转站
地 址:西安市大兴西路45号
联系方式:029-84411778
四、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二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天地时代广场A座21楼(地铁2号线市图书馆站D口出)
联系方式:029-81315599转804
五、招标内容:除臭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200000.00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止。
2、发售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04日下午2:30止(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年6月04日下午2:30
3、磋商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 工
联系方式:029-81315599转80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5 0193 0041 0000 0182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