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被监管人员食堂燃料采购项目(GZGP17-PZ12-HG071-HDC2)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地区:广东省 采购项目编号: GZGP17-PZ12-HG071-HDC2 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预算金额: 2,00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红健 项目经办人:蔡文昭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ZGP17-PZ12-HG071-HDC2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被监管人员食堂燃料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 1 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拟定供应商情况
1、供应商名称:从化凯麟加油站
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民乐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受邀请的响应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邀请的响应供应商须是有成品油经营资格;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邀请的响应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承诺书(参考附件);
(4)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
(5)根据穗财采[2012]275号文,响应供应商报名必须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备查)。
供应商注册须知: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附件 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名称)(谈判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司承诺未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同时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四)商定时间及地点
1、商定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09:30
2、商定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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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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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08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1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76290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 |
联系电话:020-8311331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联系人:郑志华 |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
传真:0754-88789738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 |
联系人:广州市公安局 |
联系电话:020-83113312 |
传真:020-83113312 |
邮编:510000 |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 |
联系电话:020-38923544 |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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