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畜牧兽医局2018、2019两年度液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令]有关规定,拟对“灵台县畜牧兽医局2018、2019两年度液氮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编号:ZZTH-PL2018020
二、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灵台县畜牧兽医局
2、采购项目名称:灵台县畜牧兽医局2018、2019两年度液氮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液氮 |
立升 |
10 |
14400 |
144000 |
4、预算总金额:14.4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液氮制取设备昂贵,成本过高,近年都由专门的企业收集工业废水,集炼净化;经多方了解,周边地区只有陕西亨茂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具备相应资质,近年一直给我局供应液氧,物品价格低廉、质量高、信誉度好、群众反映口碑良好,地处陕西泾阳县,是距我县最近的一家企业,可降低运送成本,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陕西亨茂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泾阳县永乐路72号
法定代表人:徐英
联系电话:13609145915
五、专家论证人员名单及意见:
专家一:宋亮 职称:平凉市环境监测站 工程师
陕西亨茂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致力于液氮的制取,其技术全面、设备先进、信誉良好,近年一直为灵台县畜牧兽医局供货。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二:张志琪 平凉市质检所 职称:工程师
陕西亨茂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液氮制取装备,具备专门的企业收集工业废水,集炼净化等方面资质,且为距我县最近的液氮供应商,可大大降低运送成本,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可行;
专家三:王玉 平凉市质检所 职称:工程师
陕西亨茂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灵台县畜牧兽医局合作多年,对其公司制取的液氮放心且无安全事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6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史双宏
联系电话:13919503874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边红兵
联系电话:15379203839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灵台县财政街23号
联系人:仇旭辉
联系电话:0933-3603239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